作者: 点击次数:97 发布时间:2018-05-17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为做好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,根据《辽宁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》(辽农机〔2013〕10号),请各生产企业、生产企业代理经销商(辽宁省区域)自主提出经销商名单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本通知涉及的生产企业是指已列入国家和辽宁省《2012-2014年度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》的企业,代理经销商(辽宁省区域)须提供生产企业代理授权书或委托代理合同。
二、生产企业、代理经销商(辽宁省区域)须填报《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生产企业承诺书》(附件2)。直销的生产企业须填报《辽宁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直销企业申报表》(附件3)。
三、指定的经销商须提供以下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3、税务登记证(国税、地税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4、办公场所、经营场地、机具仓储条件说明材料
5、农业机械“三包”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说明材料
经销商被多个生产企业指定仅须提供一份材料。
四、申报要求